房产中介欺骗购房者,购房合同可撤销吗?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我爱人签了个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在网上登的信息是无双税,而且向我们介绍这套房子时也说无税,可签完合同算费用时又冒出了个税,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能申请撤销合同么?我们有中介的登的房产买卖信息为证!!谢谢
律师解答:依据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可以依法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但撤销权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对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即“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
所以,你们可以合同欺诈,要求法院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