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与受托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后,委托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后,委托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诉讼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作为委托方的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但是,风险代理合同涉及的是一种预期收益,当合同解除后如何确定律师事务所就已经付出的劳动应获得的报酬成为关键问题。由于委托人没有因为受托方的代理行为获得最终结果,因而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已经没有办法实际进行。可以将由其他代理人最终完成的诉讼结果,带入双方在风险代理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预期利益,同时结合受托律师事务所完成的工作量,考虑其继续履行合同所必然付出的成本,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予以确定最终的付费金额。